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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凶手被执行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小编

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凶手被执行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2年3月14日,据四川乐山中院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近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李健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17年12月14日18时左右,四川乐山的王某欣从自己家中外出至附近的绿心公园散步失联;同年12月22日,失联7天的王某欣的遗体被找到,凶手李健被抓获。此案曾轰动全国,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凶手被执行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图1)

被害人王某欣最后一条朋友圈

2019年4月21日,该案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健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被判处死刑。

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凶手被执行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图2)

2020年3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将本案发回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此后,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同意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本案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对李健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罪犯李健会见了近亲属,依法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得知罪犯李健已被依法执行死刑的消息,受害人王某欣的父亲王岷高表示,现在该案终于尘埃落定,自己心中的一块石头也落地了,感谢所有关心和帮助过自己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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