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院保障计划的办理要求是什么(附详情)
广州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参保要求:
一、参保对象
1.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缴纳广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以自愿为原则,均可通过其所在单位工会参加广州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注意:暂不包括已退休人员和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障待遇人员。
2.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为准),但因工作需要继续留用且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参保时必须附有本单位人事部门提供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证明、社保机构批准其延期缴费等相关证明。
二、参保比例
为鼓励职工积极参保,从2022年起住院保障计划参保比例不再分段设置,各单位参加人数均不得少于在职职工总人数的80%。
注意:
1.住院保障计划属于团体参保的职工互助保障计划,需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统一办理。
2.在职职工总人数以参保单位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人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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