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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衡南县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要求(附详情)

小编

衡阳衡南县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要求(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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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衡阳市衡南县中小学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基础教育股股长任办公室主任,计划财务股、职成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有序开展招生工作,确保初中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规范组织实施。

  各学校应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规范完善学生电子信息,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为遏制学生无序流动等提供基础性保障。

  (三)严控招生计划。

  所有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因外地回县就读和随迁子女等不可预计因素造成学位不足的,由相应联合学校统筹调剂学位供给。

  (四)严肃工作纪律。

  严禁任何学校或培训机构举行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文化考试,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用金钱、礼物等招揽、买卖生源;严禁中小学校分快慢班、特长班、特色班、实验班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学校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对于违规违纪行为,一律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严格工作程序。

  县城中心城区公民办学校必须坚持先审批后办理入学手续的原则,入学手续在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统一集中办理。未完成审批手续,任何学校不得擅自为学生办理入学手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未经审批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如违反规定,所有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并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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