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入境隔离政策调整为7+3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入境人员中发现的确诊病例(染疫人)、疑似病例(染疫嫌疑人)、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应及时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其他入境人员全部实施入境后核酸检测并开展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7、口咽式核酸各一次)+3天居家健康监测(每天1次口咽式核酸);在外市解除7天集中隔离,入穗后,仍需完成后续3天居家健康监测。
集中医学观察人员解除隔离需要什么条件?
各集中隔离点对集中医学观察人员实施健康检测,观察期间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及健康监测已满10天的,核酸检测阴性立即解除隔离;集中隔离满7天的但不足10天的,核酸检测阴性,可解除隔离,返回社区完成后续1-3天的居家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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