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广州“婴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条件
1.在广州市助产机构(含在途中急产分娩并由助产机构处理的新生儿)出生;
2.婴儿父母双方均具有国内户籍、双方民族成份相同,且婴儿随广州市户籍的父(或母)家庭户在广州市落户;
3.符合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政策且在广州市参保;
4.出生次日起90天内提出联办申请。
联办事项
1.新生儿出生入户登记;
2.新生儿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3.新生儿社会保障卡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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