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临海市区直属公办初中招生实施办法(附详情)
2022年临海市区直属公办初中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2〕13号)要求,制定2022年市区直属公办初中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及计划数
台州初级中学450人、临海中学495人、回浦实验中学660人、临海五中495人。
二、学区划分
2022年户籍少年学区划分不变
三、招生批次与招生办法
按批次、按类别先后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如上一批次、上一类别招生结束后,某个学校有空余学位,则再进行下一批次、下一类别的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第一类别先于第二类别,依次类推。同一批次同一类别以时间先后为序。
1.第一批次:户籍生
第一类别(户籍满一年且有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监护人在本学区有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具有本学区户籍的村民子女。
第二类别(户籍满一年但无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统筹安排对象经审定的下列四类对象,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入学: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
(2)按学校征地、拆迁协议规定需要照顾入学的对象;
(3)本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子女;
(4)国家、省、地(市)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确需统筹安排入学的对象。
第三类别(户籍未满一年且有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7月3日间迁入,监护人在本学区有住房的。若学区学校学位不足,按户籍迁入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第四类别(户籍未满一年但无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7月3日间迁入,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若学区学校学位不足,按户籍迁入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户籍生未被学区学校录取的,由市教育局在上述4所公办初中统筹安排。
2.第二批次:有房无户
第一类别(父母有住房满三年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且在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第二类别(父母有住房未满三年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7月3日间取得的。
第三类别(祖辈有住房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但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且在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第四类别(祖辈有住房未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7月3日间取得的。
3.第三批次:摇号录取第二批次录取完毕后,学额仍有空余的,则招收第三批次。1.报名对象:具有临海户籍在古城各小学和大洋小学就读的非古城、大洋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学籍以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为准)
2.招生办法:
若报名总数少于各校招生总数,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就读学校;
若报名总数大于各校招生总数,先电脑随机派位摇出可就读学生,再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就读学校,其余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凡是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其学籍将自动注册到被录取学校,学生不得再另行选择到其他学校就读。
四、报名和录取
7月1日前,各学校根据本实施办法张贴招生通告,将入学资格、需上传的材料、咨询电话等向社会公布。
1.报名办法:网上报名
登录 “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临海市公办初中入学”,先选择学校所在街道,再选择具体学校报名,按照各栏目提示准确填写或选择,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及学校组织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有疑问的,及时告知家长,线下更正;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家长。
2.报名及录取时间
(1)7月4日6:00---7月6日22:00报名对象为“招生批次”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7月16日6:00---22:00报名对象为报读民办学校或台州学院附属中学、市外国语学校、杜桥实验中学但未被录取的“招生批次”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应届小学毕业生。
录取时间:7月18日
(3)7月21日6:00----22:00报名对象为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招生批次”中第三批次应届小学毕业生。特别提示:报名办法先登录 “入学服务平台”,选择“临海市区直属公办初中摇号入学”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电脑摇号)录取: 7月26日
五、随迁子女入学
非本市户籍,在古城街道范围内工作居住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第一次7月4日6:00-7月6日22:00,第二次7月16日6:00至22:00)登录“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临海市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初中)”,再选择“古城街道3所直属初中”进行网上报名。7月19日,到市教育局现场申请,按积分高低排序,落实到相应的学校。
六、工作要求
1. 应届小学毕业生的户籍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本为依据。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与父母户籍不一致的,需提供出生证等有效证件
2.住房以登记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用途为住宅,须为夫妻共有或夫(妻)单独所有。
(1)2018年5月2日后购买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享有的住房面积须在40平方米及以上;如产权人为二人或以上(非夫妻)共有的,只受理住房所占份额在51%及以上的一户,且该户实际拥有4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面积。
(2)初中3年就学周期内,如发生不动产权属证书转移,原产权人已享受该住房入学的,则新产权人不再享受。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