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医保分中心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流程
1.参保人产检在省外异地,以及未就业配偶申办的,由单位经办人或参保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穗好办app办理;
2.医保分中心受理并审核相关资料后,符合条件的,即时给予办理。
办理条件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妊娠后,至分娩前办理。
注意:
1.对于广州本地产检的参保人(不含未就业配偶,未就业配偶均由各医保分中心通过网办办理),请在第一次产检就医或实施计生手术时携资料在医疗机构前台办理;
2.参保人广州产检省外异地分娩的,可在产检医疗机构前台办理,备注栏填写“xx省xx市xx区(县)分娩”;
3.参保人广州分娩省外异地产检的,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穗好办app办理,在产检医院栏填写产检医疗机构,在备注栏填写“分娩在广州,产检在xx省xx市xx县(区)”;
4.参保人省外异地产检分娩的,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穗好办app办理,在产检医院栏填写产检医疗机构,在备注栏填写“产检分娩在xx省xx市xx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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