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和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原则
1.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2.坚持公办学校“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科学划定公办学校施教区,严格执行施教区入学政策。
3.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统筹安排残疾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行阳光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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