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门区返乡就业补贴申请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和海门以外地区的参保凭证及社保明细;
提示:请将同一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海门以外地区的参保凭证及社保明细合并扫描成PDF文件(文件以人员姓名命名)。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参保凭证及社保明细需加盖企业公章。如有多人,请将PDF文件打包上传,同时确保复印件内容清晰可见。
2.《南通市海门区企业用工服务奖励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提示:请下载信用承诺书模板,填写相关信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二、海门区返乡就业补贴
根据《南通市海门区企业用工服务奖励补贴办法》(海人社发 [2021] 16号) 精神,组织申报南通市海门籍返乡人员就业补贴。
申报对象及标准:2022年1月1日起,海门籍返乡就业人员(在海门以外地区参保就业首次返海就业)在企业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补贴。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500元人,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再奖励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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