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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淮安三支一扶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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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淮安三支一扶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详情)

  江苏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江苏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面试定于7月24日在淮安市区举行。为确保本次面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备考及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入围面试的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时刻关注本人“苏康码”和行程卡状况,考前14天每日主动向报考的市直招聘部门(单位)、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监测、旅居地等信息直至考试当日。其中,外来考生(指自省外和省内跨设区市前来或返回参加考试的考生,下同)应至少于考前14天起持续了解淮安市最新防疫要求(可在“淮安发布”微信公众号了解),并严格按规定落实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以下简称“核酸检测”)等要求,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备考期间不前往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下同),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做好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

  二、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出示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纸质版)、“苏康码”绿码和行程卡绿卡,提供本人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面试当天报到(集中)时间(以下简称“报到时间”)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下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下同),现场测查体温<37.3℃、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可入场参加考试。

  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和答题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面试考点熟悉情况,考生应提前了解面试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面试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1.近期有国(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旅居史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或脱离轨迹交叉之日起算,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下同)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绿卡、现场测查体温<37.3℃、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报到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因患感冒等非新冠病毒肺炎疾病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绿卡,并能提供报到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经排查无流行病学史的,须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外来考生除须考试当天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绿卡、现场测查体温<37.3℃、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报到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严格按淮安市对于外来人员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提供相关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且应主动向报考的市直招聘部门(单位)、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报告并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安排:

  1.面试当天不能现场出示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绿卡或报到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仍在隔离期的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完全按淮安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抵达后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的,以及其他因疫情相关原因被旅居地或淮安市管控不能到场的;

  3.近期有国(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之日起算,未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四、候考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复测复查确有症状的,应配合转移到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须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

  五、7月21日,考生到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时,一并填写《江苏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考生应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市组织人社部门、市直招聘部门(单位)或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在组织体检、考察(政审)等工作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当服从安排。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和江苏省、淮安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要求,将另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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