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崇德小学2022年一年级招生公告(附详情)
斑马号整理 我校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印发2022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淮开社〔2022〕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招生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施教区内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儿童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入学报名采用网络登记方式,家长在8月2日—5日下午6:00扫描二维码(见公告附图)进入招生平台进行报名。崇德小学施教区内学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等有效证件通过网络进行报名。
2.咨询热线:
13915108166(何老师)
13151345173(王老师)
(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三、新生录取
8月7日前,学校对施教区内新生信息审核完毕,因报名材料不全被驳回的家长也需在规定时间内补全材料并及时上传,学校初步确定施教区内学生名单;
8月9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家长(入学儿童的父母)、入学儿童携带报名资料原件至学校进行现场复审;
8月12日,学校随机走访、入户调查;
8月16日前,社会事业局组织人员对学校初审信息进行复审,确定新生名单,下发电子派位证;
8月21日前,学校完成相关注册工作。请各位家长届时关注。
四、相关说明
1.施教区范围:
淮安市崇德小学施教区范围:淮海西路——西安路——里运河——古黄河——淮安新港铁路专用线合围区域(含淮海西路北新港小区新港户籍居民,不含西安路工业园区及清江浦区柳树湾街道西郊村五、六组)。
2.入学条件认定:
(1)户籍在新港派出所,房产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且实际居住,儿童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地址、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在我校施教区内的门面房、写字楼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施教区派位的条件;
(2)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均为非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长期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一起,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确定施教区。
(3)适龄儿童的户口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无房(“无房”具体是指开发区、清江浦区、生态文旅区、淮阴区无产权房。此类人员需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开具无房证明,开具时间为7月28日之后)、户口从未迁移过并实际常住,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确定儿童的施教区;
(4)被拆迁人员子女。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和开发区、清江浦区、生态文旅区、淮阴区无房证明(开具时间为7月28日之后),按其户籍所在地(原居住地)确定施教区;拆迁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产确定施教区(须满足户籍地址、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要求);拆迁安置的,主要以安置地确定施教区(被拆迁人和被拆迁公有住房承租人异地安置,其子女在拆迁通告的次年底前新入学,要求在原居住地施教学校就学的,施教学校应当予以安排;被拆迁人和被拆迁公有住房承租人异地安置,因开发问题未按时交付房屋,其子女可在原拆迁居住地施教区学校安置入学)。
(5)租住公有住房人员子女。租住公有住房人员能提供公租房证明、一年以上缴纳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及开发区、清江浦区、生态文旅区、淮阴区无房证明的(开具时间为7月28日之后),按实际居住地施教区学校派位。
(6)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的,须提供学生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和近2个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其他从业人员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父母在当地的有效居住证或暂住证、居住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等。
3. 具有以下情况的适龄儿童,由社会事业局根据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到定点公办学校:
(1)适龄儿童的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
(2)空挂户人员子女。空挂户是指只将户籍挂靠在开发区某一亲友或其他地方而非监护人自己产权房屋的人员。
(3)无房户子女。无房户是具有开发区户籍且无房屋的人员。
(4)租住公有住房人员子女不能提供有关证明的。
(5)其它情况:
①2011年6月7日之前实际存在的共有产权房,户籍长期未变动并实际居住的,可作为施教区派位的条件。之后办理的,则不能作为该施教区派位的条件。
②同一地点、相同产权人的非成套住宅分户出售并办理产权证的,在2011年6月7日之前办理的,且户籍长期未变动并实际居住的,可以作为所属施教区派位的条件。之后办理的,则不能作为该施教区派位的条件。
③每套房屋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子女在所属施教区公办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符合政策的多子女家庭除外),该家庭的子女小学未毕业前,如将房屋产权变更,变更后取得的房屋产权也不能作为施教区派位的条件。
④儿童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确定施教区;儿童的父母离异,根据与其共同生活的监护人(依据法院判决书)的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户籍等确定施教区。
以上不符合施教区派位条件的,均根据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到定点公办学校。
五、特别提醒
1.所有有效证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2.学校施教区范围内的儿童,逾期未报名登记或已被录取但不按时报到注册的,作自动放弃义务教育学位处理;
3.如因提供虚假入学证明材料造成子女不能顺利入学,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4.报名儿童家长在录取名单公布前须确保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通知相关事宜;
5.有意报名民办学校且符合我校施教区确认条件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8月2日--5日下午6:00)在招生信息平台上报名我校并按程序取得电子派位证,方可在民办学校未录取情况下回我校注册入学;
6.招生公告同时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参阅《关于印发2022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请到学校微信公众号查阅)。
7.本公告如有与《关于印发2022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不一致的,以区招生工作意见为准。
本次入学报名采用网络登记方式,家长在指定时间扫描二维码进入招生平台进行。
手机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热线:
83605142、83514874,
服务时间为报名期间每天8:00-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