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天津路小学教育集团枚乘路小学2022年一年级招生公告(附详情)
淮安市天津路小学教育集团枚乘路小学
2022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印发2022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淮开社〔2022〕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招生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开发区户籍的施教区内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二、施教区范围
淮海南路--枚皋路--网新路--子韦路--宁连公路--枚皋路--寿祺路--烟霞路--宁连公路合围区域。
三、报名条件
(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户籍在枚乘路派出所,房产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且实际居住,儿童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地址、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在我校施教区内的门面房、写字楼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施教区派位的条件。
2.适龄儿童若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的,父母至少要有一方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且从未迁移并实际常住。此类人员的父母双方和儿童在开发区、清江浦区、生态文旅区、淮阴区必须无房(家长需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开具无房证明,开具时间为7月28日之后)。
3.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和开发区、清江浦区、生态文旅区、淮阴区的无房证明(家长需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开具无房证明,开具时间为7月28日之后),按其户籍所在地(原居住地)确定施教区;拆迁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产确定施教区(须满足户籍地址、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要求);拆迁安置的,主要以安置地确定施教区(被拆迁人和被拆迁公有住房承租人异地安置,其子女在拆迁通告的次年底前新入学,要求在原居住地施教学校就学的,施教学校予以安排;被拆迁人和被拆迁公有住房承租人异地安置,因开发问题未按时交付房屋,其子女可在原拆迁居住地施教区学校安置入学)。
4.租住公有住房的,凭公租房证明、一年以上缴纳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及父母双方和儿童在开发区、清江浦区、生态文旅区、淮阴区的无房证明(家长需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开具无房证明,开具时间为7月28日之后),按实际居住地确定。
5.现役军人、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烈士等人员子女入学问题,按有关文件执行。
6.适龄儿童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确定施教区。
7.父母离异,根据与其共同生活的监护人(依据法院判决书)的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户籍等确定。
近六年内同一住址只能有一名儿童在我校就读(符合政策的多子女家庭除外);施教区内的轻度残疾儿童,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接受普通教育的,依照规定到我校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施教区内的中、重度残疾儿童,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施教区内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学校通过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或居住地等方式提供送教服务,送教学生纳入学籍管理。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社会事业局确认。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有效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在此时间之后办理的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均不作为施教区确认依据。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入学证明材料。
(二)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提供学生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和近2个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其他从业人员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监护人在当地的有效居住证或暂住证、居住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等。
四、报名办法及流程
1.网络报名:8月2日-5日,适龄儿童监护人通过手机微信扫码二维码 “招生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见公告附图),进入招生平台,按照提示步骤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图片,完成网上报名。(招生平台8月2日起开放)
2.网络初审:8月2—7日前,学校对新生信息网上初审完毕,已报名但材料不全家长材料补充结束。
3.现场复审:8月9日~10日,监护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者拆迁协议、土地使用证)、监护人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按照指定时间到学校(南苑路1号)进行现场复审。现场复审时请监护人佩戴口罩,主动出示两码(行程码、健康码),配合学校做好防疫工作。
4.入户调查:8月14日前,学校通过走访调查,对施教区内新生实际居住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5.网络复审:8月16日前,社会事业局组织复审,确定新生名单,下发电子派位证。
6.新生注册:8月21日前,新生家长凭户口簿到学校完成学生注册工作。
招生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7月30日,学校发布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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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8月5日下午6:00,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招生信息平台向所属施教区公办中小学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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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8月7日,各公办中小学对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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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10日,各公办中小学对施教区内适龄儿童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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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前,各公办中小学通过走访、入户,对施教区内新生资格进行审核,初步确定施教区内学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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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前社会事业局组织复审,确定新生名单,下发电子派位证。 |
8月21日前,各公办中小学完成相关注册工作。 |
五、特别提醒
1.咨询电话:0517--80825280,1505137410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2.材料要求:材料必须真实,切勿弄虚作假,否则后果自负。重要材料拍照、复印都要清晰、规范(所有有效证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3.手机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热线:83605142、83514874,服务时间为报名期间每天8:00-22:00。
4.学校施教区范围内的儿童,逾期未报名登记或已被录取但不按时报到注册的,作自动放弃义务教育学位处理。报名儿童家长在录取名单公布前须确保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通知相关事宜;
5.有意到民办学校就读且符合我校施教区确认条件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8月2日—8月5日)在我校招生信息平台上报名并按程序取得电子派位证,方可在民办学校未录取情况下回我校注册入学;
6.招生公告同时在学校门口和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本公告如有与《关于印发2022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不一致的,以区招生工作意见为准(请到学校微信公众号查阅)。
7.招生信息平台以及学校微信公众号
招生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
淮安市枚乘路小学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