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济南历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指南(附详情)
斑马号整理 历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加强历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为建设省会东部现代化强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2年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9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8月9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迟发放,经学校出具证明后,可待取得学历学位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定向、委培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管理权限单位或部门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为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8月9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59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2年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通过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cheng.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2022年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8月9日9:00-8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8月9日11:00-8月12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8月12日16:00-8月13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http://www.licheng.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2年历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三)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认初审结果。
(四)初审结果查询。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逾期未缴费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8月23日9:00至笔试开考后半小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2年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2022年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8月13日16:00前,将减免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jnslcqrsjsyryglk@jn.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531-88115034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减免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历城区人民政府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环节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所有岗位均按综合类(A类)考试,试卷考一科。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2年8月27日9:00-11:00,地点及要求等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并准备好相关材料等。
3、确定面试人选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范围。未达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公布。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按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2022年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022年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应聘中共党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3、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单位或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示。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能力水平及岗位匹配程度等要素。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在规定时间内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同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在本次公开招聘的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4.应聘人员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请及时致电招聘咨询电话更新登记。
5.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6.本简章由济南市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8115034(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