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三门县第二批次入学招生报名对象及录取办法(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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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三门县第二批次入学招生报名对象及录取办法
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工作后,若上述学校有空余学额,则按以下办法进行招生。
1.报名对象
至招生当年6月30日,入学对象在学区内户籍未满3年的。
2.录取办法
(1)县实验小学、外国语小学与实验学校(小学部)为组合学区,海游街道中心小学与心湖小学为组合学区,城关中学与实验学校(初中部)为组合学区。组合学区内的入学对象,只可在组合学区中选择一所学校报名,重复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第三批次组合学区等同)
(2)按照入学对象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若最后一名录取对象遇户籍迁入时间为同一天的,则通过抽签确定先后顺序。空余学额取足为止。
(3)未被录取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上述其他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额的学校继续申请。录取办法同样按照入学对象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空余学额取足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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