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考注意事项
2022年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为了预防和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环境和噪声污染,确保高考、中考期间考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沭阳县《关于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现就我县高考、中考期间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高考期间(2022年6月7日至9日)、中考期间(2022年6月17日至19日)城区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城区北至沂河南堤,西至淮河东堤,南至宿迁大道—326省道,东至新205国道的合围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违反禁放规定的责任追究
请广大市民广而告之,自觉遵守,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欢迎广大市民参与禁放监督管理,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为广大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举报电话:110
沭阳县公安局
202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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