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中考资助金申请条件:
1、具有长春市城区、开发区常住户籍。
2、学生本人或同一户籍的父(母)正在享受长春市城乡低保待遇,或是脱贫户家庭。(2022年10月30日后办理城乡低保网络手续的不在资助范围内)
3、学生为2022年应届中考生,已经被高中学校录取。(择校生不在资助范围之内)
4、孤儿考生原籍须为长春市各城区、开发区。
资助标准:
一次性资助3000元。(双阳区、九台区1000元)
所需资料:
1、录取通知书及收费通知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及同一户籍父(母)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家庭脱贫户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身份证及同户籍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孤儿考生须提供父母双方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的孤儿考生须提供原为长春市出生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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